針對最近媒體報導中。海外投資的現象及海外孤兒的內容。本協會於第一時間內做出以下回應。

中華民國不動產國際代銷協會 新聞稿

近年海外房地產當道,大批業者發現商機,紛紛投入海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,但業者良莠不齊,甚至造成市場亂象。

《中華民國不動產國際代銷協會》創會理事長秦啟松建議,消費者在選擇海外不動產銷售業者時,務必要慎選品牌及商譽,詳細瞭解業者在國外當地的經營是否令人安心,消費者也可以致電本協會詢問02-2578-8811,確認業者的狀況,如此才能保障個人在海外置產交易的安全。

國內登記在案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之經紀業者,均受我國不動產相關法規之約束,業者必須對所銷售的不動產特性、法規及相關資訊充分提供予消費者,以做為消費者在進行交易決定時的參考。

不動產經紀業從事居間仲介或代銷相關業務時,如違反相關規定時,政府可依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》、《消費者保護法》或《公平交易法》對業者實施裁罰。

秦理事長建議消費者,若遇海外不動產交易糾紛,現階段可採取以下作法:

1. 先釐清簽約對象是誰。是國內業者?還是國外開發商?其次對於有爭議之處,也要清楚詳細列出。由於海外置產的標的皆位於國外,因此不動產買賣契約多半是與國外開發商所簽訂,除非另有約定適用台灣法規,否則法源幾乎都是依據該國當地法令所訂定,因此消費爭議一旦發生,是不能以台灣的法律來解釋的,如果真的有歸責於國外開發商的爭議,那麼在進行跨國申訴時,消費者可以透過國內消保機關或政府機關函轉外交部,再請該國駐外單位進行處理。

2. 依據規定,不動產經紀業提供給消費者的所有文件、文宣及廣告內容都必須與事實相符,且依據法律規定,業者所需負擔的責任,不得低於廣告的內容,因此消費者可查閱當初國內業者所提供的資料,以釐清業者是否有業務瑕疵。

※本稿敬請惠予刊登,如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指教。 

中華民國不動產國際代銷協會 
秘書長 任毅豪0911796666

arrow
arrow

    榆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